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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

一、培养目标
    2015年6月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公布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结果的通知》,经专家审议,决定对全国45所院校开展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,我校名列其中。本次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申请条件要求严格,从培养资质、学科优势、师资队伍、基地建设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量。
    管理学院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、专业特色和培养条件,根据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(2010年修订)》划分的专业大类,确定了财经商贸专业方向为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招生方向。
    为适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需要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从2016年起,在试点院校开展教育硕士(职业技术教育)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。希望通过试点,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机制,推动改革,积累经验,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造就一批素质全面、基础扎实、技能娴熟、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“双师型”师资。

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财经商贸类职业技术教育领域)培养方案

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财经商贸类职业技术教育领域)培养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