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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公共管理硕士(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),简称MPA,专门培养从事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。
     辽宁师范大学2007年成为第四批MP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,MPA教育中心以管理学院为依托,有机整合其他院系的优秀师资等资源,主要包括政治与行政学院、教育学院、城市与环境学院等共同承担辽宁师范大学MPA教学工作。同时聘请校内外、国内外专家为MPA学生授课和兼任论文指导老师。MPA项目教学基础雄厚,拥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地理学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,管理科学与工程、行政管理、企业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政治经济学、图书馆学等硕士学位授予点。
     为提高MPA专业学位教育质量、推动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,MPA教育中心不断探索,紧扣为地方政府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、专业型人才为目标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学校教学资源特点,探索适合本地公共管理人才发展的MPA教育教学模式,努力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,使MPA教育成为各级政府的智库和领导者的摇篮。
公共管理跨学科特性和实践性特点为MPA教育多元化提供了广阔的拓展空间,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,结合辽宁师范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,MPA培养方向涵盖了管理学、政治学、教育、法学、地理学等学科,目前共有七个培养方向:公共经济与城市管理、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、公共文化事业管理、公共行政管理、教育行政管理、国土资源管理、政法管理。这些专业方向既有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,也有学科和行业特色鲜明的教育行政管理、国土资源管理等,体现了大学优势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结合,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理念和发展特色。
     MPA教育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综合资源,开设公共管理论坛,聘请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为MPA研究生讲授公共管理实践经验与问题,实现学习与实践、学校与社会、学生与公共管理者的有机对接,增进MPA学生对公共管理实务的了解,提高公共管理实践能力;依托辽宁师范大学各学科优势,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,为MPA学生开设名家论坛,内容涉及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各个领域,开展学生互访交流活动。
     MPA教育中心将致力于培养MPA学员综合性的分析和专业性的管理能力,勇于开拓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不断适应全球化、市场化、信息化时代的要求,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输送各级管理人才。